一、党政一把手职责(邹育明)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部署。
2.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并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3.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院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院总体工作目标管理之中。
4.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法律、纪律和道德教育。
5.组织总结宣传廉政建设典型经验,弘扬正气,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6.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各项法规,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并组织实施。
7.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8.加强对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组织实施。
9.组织开好院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存在的问题。
10.定期听取各科室(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分析研究廉政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11.年终,总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形成工作报告,向全院职工通报,同时报上级领导部门。
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职责
1.副院长要协助主要领导在抓好全面工作的同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党风廉政建设就抓到哪,把抓业务工作和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2.组织分管科室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制定工作目标的同时,制定廉政目标,在签订业务工作责任书的同时,签订廉政工作责任书。
3.及时了解掌握分管科室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4.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主动听取汇报情况,及时给予指导
三、院纪检组职责
1.在院党政班子的领导下,对全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党的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协助院党政班子抓好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规定、制度和安排部署的贯彻落实。
3.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4.接待处理来信来访,受理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个人违反党章和党规党纪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权谋私利及其他不正之风的检举和控告;受理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
5.及时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存在的不正之风,维护党规党法,不徇私情、严格执纪。
6.深入科室调查研究,总结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的好典型、好经验,弘扬正气,并注意发现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7.切实抓好自身建设,提高执纪水平。
四、各科室主任职责
1.对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廉政准则》和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3.经常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抓好落实。
4.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加强教育,警示党员、干部增强遵守党风廉政各项规定的自觉性。
5.对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积极配合上级纪检部门调查,并主动查找漏洞,完善管理,防止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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