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发扬党内民主,密切联系群众,加强监督,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党支部做出科学民主的决策,特制定本制度:
一、征求意见的事项
凡是涉及“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审批的事项在研究决定之前,要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具体征求意见的事项主要包括:
1、全院发展规划;
2、全院各项规章制度;
3、全院党支部工作计划;
4、有关人事调动、调整,干部的推荐、培养、使用和管理监督,干部培训、考核、任命、免职;
5、干部职工的津贴、晋级晋职、评优表模;
6、院重大经费开支、财务预决算、基建项目;
7、全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8、其他需要征求意见的问题。
二、征求意见的形式
1、沟通信息渠道,召开专题征求意见会,听取干部职工对全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采纳合理化建议,使决策更具有科学性。
2、定期召开党员干部职工代表座谈会,使他们的建议和经验得到借鉴和发扬。
3、大力推行党务公开制度,通过召开各种会议、设立党务、院务公开专栏,及时公布信息等重要事项。
三、对意见的处理
1、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收集到的各类意见或建议,对其中合法合理的意见要积极采纳。
2、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后,要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再次征求党员干部职工意见;如果群众有不同意见,则还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果群众没有不同意见,待公示期满后才能实施。
3、在实施过程中,要自觉接受党员干部职工监督,对违规违纪者要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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