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明晰廉政风险,抓好风险防控,保证权力运行透明,制定本制度:
一、要坚持把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贯穿于工作的始终,坚持边学习边推进,边实践边改进,用理论指导实践。
二、人员排查及防控范围:院领导班子、党支部领导班子、分管工作的领导干部、重要岗位工作人员。
三、权力排查及防控范围:党支部决策权和医院行政决策权,包括重要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事项,医院经营发展决策等;
四、各种风险排查及防控范围:
1、思想道德风险:主要指因主观原因或环境影响可能造成个人行为规范或职业操守发生偏移,或授意他人违反职业操守,导致结果不公正不公平,职工群众利益受损或不当得益,构成“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
2、岗位职责风险:主要指由于岗位职责的特殊性可能造成在岗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或不作为,构成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
3、工作流程风险:主要指权力运行程序中在关键环节和衔接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
4、机制制度风险主要指客观存在的、由制度的制定、执行和修改完善不到位所引发的廉政风险。
5、外部环境风险指为了达到有利于自身利益的目的,对相关人员进行利益诱惑或施加其他非正常影响,导致行政人员行为失范,构成失职渎职或“权钱交易”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
五、要通过党务公开、院务公开、座谈会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
六、系统梳理、科学界定每个岗位、科室的职责定位、工作流程、权力,建立主体明确、层级清晰、量化具体的责任机制。
七、为达到防控目的,医院在做出重大事项决定前,应召开听证质询会,公开重大事项决策方案以及相关依据和理由,听取参会代表意见,做为做出决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医院各科室、部门之间要互相监督、相互制约,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利用制度的规范力,约束力控制权力的运行,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九、对有苗头性、倾向性,可能发生腐败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行为及时进行整改纠正;对廉政风险监控工作中廉政风险查找不细、不全的,防范不严不实的,及时进行信访约谈或诫勉谈话。
十、采取奖优惩劣、完善措施,责任追究等方式,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优化工作目标,使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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