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维护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听证咨询基本内容
1、医院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情况;
2、落实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情况;
3、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4、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情况;
5、查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情况;
6、党员干部的选拔任用、评优评先情况;
7、发展党员及积极分子培养情况;
8、党费收缴及管理使用情况;
9、党支部或党员表彰情况;
10、民主评议情况;
二、听证咨询主要形式
1、在开展各项党内重大事务前,组织党员干部对将要实施的党内具体事务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确定较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
2、邀请部分党员和群众代表,听取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提高处理党内日常事务的能力与水平。
3、其它行之有效形式。听证咨询应遵循公正、公开和客观的原则,过程要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三、听证咨询程序
1、在召开听证咨询会前三天,通过党务公开形式公布会议召开日期、地点、听证主题和参加人员名单。
2、对听证咨询主题进行适当调研, 准备相关书面材料,同时要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听证咨询会按下列顺序进行:
① 主持人通报到会代表人数,宣读注意事项和纪律,介绍听证咨询会程序;
② 听取有关听证事务的情况介绍;
③ 听取党员干部代表的评议、咨询或论证等;
④ 主持人进行小结,并宣布闭会。
4、听证咨询时,应认真做好记录,并在一周内完成《听证咨询会议纪要》以备查。会议纪要应包括下列内容:
5、在开展相关的党内事务时,应充分考虑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6、对党内事务听证咨询会有关反馈结果,应通过党务公开专栏、电子公开屏等形式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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