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支部工作制度
医院团支部在医院党支部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共青团工作,发挥共青团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促进青年职工素质的提高,做好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具体工作职责为:
(一)、传达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决议、文件等指示精神,研究制定贯彻执行意见并认真落实,及时向院党委和上级团委汇报请示工作。
(二)、按照团市委和医院院党委的指示,围绕医院中心任务,结合青年实际,拟订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并及时总结工作。
(三)、加强各级团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具体指导并定期检查院区团委、团总支、团支部的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取得各部门的理解和支持。
(四)、认真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培养青年团员参与医院管理的主人翁意识,提高业务技能素质。
(五)、加强团员青年的思想、文化建设,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社会公益活动以及文体、娱乐活动,加强团员青年的政治形势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做好青年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
(六)、积极向院党委推荐优秀团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青年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工作。
(七)、深入基层,做好调查研究,了解团支部的工作情况,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代表和维护团员青年职工的合法权益。
(八)、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换届选举、团内评优等工作,加强与兄弟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加强团干部培训,强化终身学习的理念,努力建设学习型团组织。
(九)、负责全院团员档案管理,团员组织关系接转,吸纳新团员,超龄团员离团,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文件归档等基础团务工作。
(十)、完成医院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团支部会议制度
(一)、团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主要是审查和批准团委会的工作报告;传达学习上级团组织的有关指示,讨论和决定团支部会的工作任务;选举新的委员会;讨论、审查和决定其它需要的团的基层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
(二)、团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落实上级团委决议;对工作提出初步方案和意见,对接收新团员、对团员的奖励和处分等重大问题,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团员大会讨论。
(三)、团支部团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研究和解决本支部的重大问题。如讨论上级团委的决议;讨论团员在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接收新团员;表彰优秀团员、决定对犯错误团员的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一级团员代表, 大会代表;讨论罢免不称职委员;讨论和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提出各种有益的建议和批评。形成决议时、必须有占整个支部的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出席,且经过到会团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三、团支部选举制度
(一)、团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
(二)、团委会改选可以召开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团员大会团员应到总数2/3,当选人得票应超过到会人数的1/2。
(三)、召开团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或团支部委员时,团员应到支部团员总数的2/3以上,当选人得票应超过到会团员的1/2。
(四)、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五)、选举采用无记名投标的方式。
(六)、候选人的产生要广泛发扬民主,候选人名单要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
(七)、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候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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