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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党务公开八项制度

发布时间:2016/4/1 14:02:30  点击:2933次

《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党务公开督查、检查、考核制度》

  《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党务预公开制度》

  《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党务公开经常性工作制度》

  《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党务公开聘请监督员制度》

  《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制度》

  《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党务公开书记接待日制度》

  《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及反馈制度》

  《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党务公开定期通报制度》

   

 

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党务公开督查、检查、考核制度

 

  第一条 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党务公开工作的督查、检查考核按照实事求是、分级负责、严格要求、促进工作的原则进行。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院党务公开工作的督查、检查、考核。

第二条 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

()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坚持制度化;

  ()公开的形式是否灵活多样,注重实效;

  ()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

  ()公开的时限是否符合要求,及时到位;

  ()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办理和反馈。

  ()党务公开工作的资料是否健全。

  第三条 党务公开工作原则上要求每季度检查一次,年终全面进行考核。对重要事项及公开面大的公开项目要组织人员随时进行督查。

  第四条 督查、检查、考核要周密部署,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市党务公开办制定的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组织实施,经常征询党员、群众和党务公开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真实情况,切忌走过场、图形式。

第五条 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公开内容不全面、程序不合规、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要向被查部门(科室)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公开、假公开等行为以及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的部门(科室)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要严格依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党务预公开制度

 

第一条 凡是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预公开,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先进行完善,在此基础上再进行公开。

第二条 预公开根据不同情况,利用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院报等适当形式进行。

第三条  预公开期限一般不低于半个月。

第四条  预公开工作的实施,由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五条 对预公开后收集到的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公开。

 

 

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党务公开经常性工作制度

 

第一条 党务公开工作是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安排工作,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部署。遇有重要事情需要公开,要随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和部署。

第二条 根据医院的工作实际,常规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同时填写《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党务公开内容及意见建议收集办理登记册》,要实事求是,公开一次,填写一次,必须全面记载党务公开的内容及意见建议收集办理情况。

第三条 要不断探索总结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中的好方法和经验,不断完善党务公开质量和效果,使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化。

第四条 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务工作、组织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建立党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

 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党务公开聘请监督员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面向社会各界聘请,应有广泛的代表性。主要范围是: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派人士、群团组织干部、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等。属兼职监督员,在我院现有的医德医风社会监督员中聘请3-5名。

  第三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聘请条件:一是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二是懂法律法规;三是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信任。

  第四条  党务公开办公室负责与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联络工作,及时向党务公开监督员通报本单位重点工作和党务公开的有关情况,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五条  各党支部、各科室要积极支持我院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我院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第六条  对聘任监督员的监督工作一年一考评,好的给予表扬,以资鼓励。不能很好履监督员职责,确实不称职的,给予解聘,另行聘用。

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制度

 

为充分发挥党务公开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一)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四)监督和帮助各职能部门(科室)正确行使权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五)反馈、传递广大职工和患者对党务公开工作中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第二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的活动

(一)党务公开办公室每季度组织一次监督员活动,主要内容为:一是学习文件,交流思想,政策研讨;二是认真听取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出席院党委与党务公开工作相关的会议,参加安排的各种监督检查、综合调研等活动;

(三)各党支部和各科室要支持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虚心接受监督员的监督检查,认真对待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四)党务公开办公室将党支部和各部门(科室)解决问题的情况和研究制定的措施及时反馈给监督员,以便监督员监督和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务公开的有关文件规定;

(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依法办事;

(三)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提供信息务求真实准确;

(四)遵守党务公开有关工作制度。

第四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的管理

  (一)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聘任期限为五年,聘任期满,因工作需要并经本人和单位同意的,可以续聘。

(二)党务公开监督员为义务监督员,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参与被聘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

(三)党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做好与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协调和服务工作,及时通报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

 

 

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党务公开书记接待日制度

 

第一条 党务公开书记接待日为每周五,接待人为党支部书记。

第二条 党务公开接待日与工会主席接待日结合进行,除每周五外,每天有一名院领导和一名职能科长轮流值班。

第三条 接待日直接接待受理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对本支部、本部门(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对本单位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涉及医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直接影响职工工作、生活的有关问题及突出事件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四条  接待日期间受理的意见和建议、批评、要求等,要根据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分别处理。对情况清楚、政策明确的,应当立即答复处理;需要有关职能部门处理的,应立即交办,限期上报结果,并向来访人反馈;对情况复杂、社会影响大、党员群众关心而又一时不能办结的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应向来访人解释原因,稳定情绪,积极创造条件予以办理。

第五条 书记接待日期间受理的意见、建议、批评、要求的办理情况,要根据需要适时予以公开。

第六条  接待受理时由党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填写《书记接待日登记册》,并对每天接待处理情况进行统计分类,建档立卡。

 

 

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及反馈制度

 

为更好地推进我院党务公开工作,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根据《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院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及其他重点工作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

第二条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以适当方式经常向党员、群众收集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认真研究办理,并及时向院党委和有关职能部门反馈,对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必须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三条 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解决,处理结果应通过适当的方式公开答复。对署真实姓名的党员群众,有分管领导负责当面答复,并进一步听取意见。

第四条 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结果的反馈时限一般不超过半个月,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第五条 意见和建议的收集整理及办理情况要详细记载,建立档案。记载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之一进行考核。

 

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党务公开定期通报制度

 

第一条 党务公开工作实行每月一次通报制度。

第二条 定期通报采取会议通报和载体通报两种形式。会议通报主要是向领导小组成员、全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部分党员群众代表通报;载体通报主要是利用公开栏、文件、院报和QQ群、微博等形式通报。

第三条 定期通报的内容包括:院党委重大工作情况,年内所办实事情况,党员群众违反法律、法规和党内条例情况、党员群众反映的共性问题的处理,涉及党员、群众利益和普遍关注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定期通报的方式、内容有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经领导小组集体审核后通报。

第五条 通报后办公室要及时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要注意听取和收集党员群众对通报情况的反映,必要时可对通报情况充实完善再次通报,直至党员群众认同和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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