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就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小额度项目政府采购事宜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开如下:
一、项目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我院拟委托符合相关资质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小额度项目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将我院小额度项目纳入规范化管理,同时提升供应商的履约能力。
二、资质和投标要求
1.代理机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
2.必须是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定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在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并已入驻惠州市中介超市;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保障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代理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声明函。
三、材料递交时间
时间: 2018年9月14日17:30时前
四、材料递交地点与联系人
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门诊六楼后勤部
联系人:陈联众
电话:0752-5750833
惠州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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